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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科及负责人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3-14

工程管理科

科 长:王彦星

电 话:69310061

一、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按要求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二)协调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施工合同签订后,督促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参与工程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落实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

(三)协调项目参建单位关系,督促、检查监理工作,参与工地例会、日常施工管理及工地巡查。

(四)负责在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文明施工、扬尘治理与日常管理工作。

(五)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计划并监督实施,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对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六)及时执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负责现场签证的工程量审核,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款进行拨付。

(七)依据施工合同要求,对施工方购买材料及设备的质量、规格等进行监督检查、考察及认质认价等工作。

(八)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处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协调工作。

(九)协助参建单位办理资料移交和竣工备案等工作。

(十)督促施工单位拆除和清理已竣工项目的临时建筑和设备并及时撤离现场,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校内的小型及零星工程的施工管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程管理科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履行本科室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协助分管处长,负责工程管理科全面工作。

(三)做好工程管理科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

(四)带领本科室人员,认真履行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和各自的岗位职责。

(五)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应的初步意见,供领导参考。

(六)督促落实工程资料建档归档工作,确保工程档案资料真实完整。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