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简介>> 正文

部门简介

发布日期:2024-03-10

基建处岗位职责

一、熟悉国家建设法规和建设程序,掌握建筑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严格按规程办事。

二、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

三、负责学校永久性建设项目及道路供水供电采暖等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程开工前的道路及场地平整等工作,参加图纸会审,负责联系、协调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工作。

五、审定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并监督实施;审定监理单位的监理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初审以及工程款拨付的初审,负责工程量的确认签证。

八、负责新校区建设项目的工程技术工作,协调技术、造价、计划各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造价、计划及其它方面的问题。

九、负责工程相关合同的签订。

十、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的初验和工程决算的初审。

十一、负责新校区绿化规划、工程配套绿化及合同期内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工程中的材料工作。

十三、负责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清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

二、负责组织全面完成《基建处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和校长(主管副校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并主抓落实;

三、组织拟定学校的基建规划,编制基建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各方面工作完成情况;

四、主持召开处务会议和处全体会议,传达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与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主持全处的年度工作总结、岗位业绩考核及岗位聘任工作,定期向学校和主管校领导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六、负责全处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政治学习,抓好全处职工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劳动纪律、廉洁奉公教育;

七、代表学校,负责与基建工作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接口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基建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协助处长做好全处的各方面工作,并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三、协助处长抓好全处职工本岗位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处职工的整体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负责检查落实全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五、加强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并对分管部门廉政建设工作负主管责任;

六、对分管工作的情况及时向处长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