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7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加强实践教学工作,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环节的教学安排

各单位加强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原则,针对不同实习实践形式制定安全措施,分析研判,责任到人;带队老师与学生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做到早研判、早预防、早提醒、早介入、早汇报、早处置。

1.跨校区实践、校外实践教学活动,要加强学院间、实习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做好对接和实践教学期间学生的日常管理。保证实践教学顺利开展及期间的师生人身安全。

2.实习指导教师认真落实实习计划中各项工作,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教学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做好相关材料完好归档(包含实习日志、实习现场照片等)。

3.报送实习数据。暑期已完成的实习信息,请及时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报送。每月二十号前完成上月的实习信息报送工作,平台将出据年度实习报告,请各单位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实习信息。

二、实验学时的教学安排

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实验学时的安排已在上学期完成(除2024级);请实验任课老师及时查看课表及上课学生名单;并按要求填写实验授课计划、按照实验课表实施教学,并做好实验上课材料的存档工作。学校将对实验教学开设情况进行抽查。

2024级的实验学时安排将在2024年9月16日(第四教学周)至2024年9月29日(第五教学周)开放。

三、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

(一)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原文和专家报送工作。将在9月3日启动,请各学院做好报送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见后续通知。

(二)二次答辩工作安排。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实施细则》(教务文〔2022〕4号)文件精神:与首次答辩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将于2024年9月2日(第二教学周)开始安排2024年度二次毕业答辩。具体答辩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由已自愿申请二次答辩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

1.学院在答辩前一周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报送教务处,发送至liuxinru@newu.edu.cn。

2.二次答辩成绩构成、评分标准等要求应与首次毕业答辩一致。所有二次答辩学生成绩需录入知网毕设系统。并在9月20日24时前把二次答辩成绩录入到知网毕设管理系统中,《二次答辩成绩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至liuxinru@newu.edu.cn。

3.答辩通过后,学生最终版毕业设计(论文)须上传知网毕设系统的“抽检上报服务”,上传格式要求同2024届本科毕业生。

(三)落实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到教务系统。见后续通知。

四、实践教学经费使用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本科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相关规定,进行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审核、报销等工作;

2.各类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在文件规定范围内,应保证各项支出比例适当。校内集中实习仅报销相关专业学生实习所需的实习实验材料费用,校外集中实习报销应提供实习教学计划表和外支清单。教学实验低值易耗经费的报销,应确保报销发票类别与本科教学工作相关。

3.国家、省级一流专业或汪胡桢班的实习费用报销,应在适当位置注明专业相关信息。如2021年立项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4.学生科技竞赛费用报销,应提供相应的竞赛通知,外出参赛需提供参赛组队名单、签到表等相关材料。

5.学校划拨的本科实践教学经费只用于普通本科的实践教学。

五、做好各项实践教学资料的存档工作

各教学单位请于9月20日前在教务系统--实践教学中,按要求提交以下各项材料: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实习(课程设计)日志》(含总结页)。(指导教师教务系统提交)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习计划》、《课程设计任务书及计划书》。(指导教师教务系统提交)

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实习(课程设计)计划汇总表》。(学院负责人教务系统提交)

4.《实习经费使用统计表》、《实验教学执行情况记录表》、《实验计划表》等相关实验、实习材料,各单位自行存档,以备检查。

5.2023-2024(二)实习计划执行中,如有调整的,请在9月20日前,在教务系统的2023-2024(二)学期中更新,确保计划和日志(总结)一致。

六、其他

1.实践教学中要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各学院加强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意识形态审查。开展实习实训活动期间师生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注意个人言行,维护学校声誉。

2.实践教学中要有效融入课程思政元素

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实践教学中要着力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

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取并掌握知识、提升创新和应用能力的重要途径。学院要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加强全过程质量监控,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4.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自2024年起对项目运行模式进行调整:项目立项结果调整为高校确定立项项目;项目结题验收结果调整为高校发布结题验收结果;项目认定由教育部组织开展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认定工作,并认定不超过20%的项目作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同时在认定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项目中,遴选不超过50%的优秀项目推荐至教育部。

登录网址:http://cxhz.hep.com.cn

附件1:二次答辩成绩登记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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