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文件精神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筑学院已完成自强奖学金的初步评选工作,现将我院2021年“自强助学金”评定工作公示结果如下:

如有疑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联系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资助秘书:时老师18638667883
资助助理:杨 耀17513362676 汪 刚18638700893
邮箱:24260705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