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安排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3日 00:00 来源: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建筑学院文件

 

 

 

 


建教文〔2015〕1号               签发人:张少伟

 

关于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

进度安排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院特制定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请各专业遵照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周次

主要工作

负责人

提交时间

第1周

(3.9~3.13)

完成课题申报表、开题报告、外文翻译

指导教师

2015年3月13日

第2周

(3.16~3.20)

完成构思图

指导教师

2015年3月20日

第3~4周

(3.23~4.3)

完成第一次草图

指导教师

2015年4月3日

第5~6周

(4.6~4.17)

完成第二次草图

指导教师

2015年4月17日

第7周

(4.20~4.24)

中期检查

教学办公室组织,各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配合

2015年4月23日~24日进行中期检查

2015年4月24日下午公布中期检查成绩

第7周周末

(4.25~4.26)

修改调整,确定最终方案

指导教师

2015年4月26日

第8~10周

(4.27~5.15)

毕业设计成果制作

指导教师

2015年5月18日

第11周

(5.18~5.22)

1、指导教师评阅阶段,提交《本科毕业设计评定表》

2、打印装订毕业设计成果资料(文本、展板)

3、准备毕业答辩

教研室主任

指导教师

各教研室主任于2015年5月21日上午前将各专业导师评定成绩汇总结果报教学办

2015年5月21日下午公布导师评定成绩

第12周

(5.25~5.29)

1、毕业设计答辩

2、上报毕业设计成绩

3、毕业设计相关资料归档

4、提交毕业设计总结等相关资料

教学办公室

教研室主任

1、答辩时间: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

2、毕业设计资料归档截止时间:2015年5月29日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建筑学院

                            2015 年01月12日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建筑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5年01 月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