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
建筑师业务实习(规划管理实习)实施细则
建筑师业务实习(规划管理实习)是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巩固和加深在校期间所学各种理论知识的重要环节。通过实习使学生对工程项目有一个更直接的认识和了解;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了解工程项目从立项、方案、初步设计到成图设计的各个环节;锻炼学生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的能力,以及与其专业的协作能力,为以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便将来能很快地胜任本职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师业务实习(规划管理实习)管理,保障实习效果及成果,结合建筑学院目前状况,制定实习基本要求及操作规程如下:
一、依托数字作业平台实习模块,强化实习过程管理
1、要求学生每两周上传一次实习日志到数字作业平台实习模块中的“实习日志”栏,学院、指导教师加强过程监控;
2、实习开始两周内上传《实习生接收证明》;
3、上传中期实习成果;
4、上传最终实习成果:同答辩时提交成果一致。
5、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学院组织答辩,要求全体实习学生参加。
6、学院统一设置上传时间节点及上传内容要求,并在学院主页发布具体通知。
二、实习成果要求
(一)实习日志
要求学生每周都有详细记录,手写打印均可,标明具体起止时间,图文并茂,如有抄袭,实习成绩按零分记。
(二)中期实习成果
包括:1、设计院实习照片2-3张;2、中期成果文本A3不少于10页(含图纸)。
(三)最终实习成果要求
1、建筑师业务实习
(1)A4的,实习生接收证明、鉴定表、实习日志装订在一起。
(2)A3的,实习文本,不少于20页,封面要有设计院章 。
(3)A1的,施工图纸,不少于8张,图签部分名称要完整,设计栏要有自己名字,白图和蓝图都可以(可以不盖章)。
(二)规划管理实习
(1)在设计院参与项目的全部彩色图纸及电子文本(A3成果提交,文本字数不少于3000字)案例限定1-2个,封面有设计院章。图纸15页,文本加图纸不少于20页)
(2)设计院指导教师对实习同学的评定意见表(附带设计院高工的职称证或者规划证,设计院的资质证明)
(3)实习过程总结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附三张工作照片。
(4)实习周记(共18周)
(5)以上四项按顺序软皮胶装一起。装订顺序:封面→目录→实习生接收证明→实习意见表→单位资质→导师资质→周记→文本→图纸→五千字总结。其中,实习接收证明和实习意见表可以扫描至同一张A3纸。实习意见表需要提交原件。
三、实习答辩要求
学生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
1、学生已按照要求完成实习;
2、校内、校外指导老师同意;
3、按时提交数字平台成果。按照设定的时间节点上传数字作业平台实习模块中规定内容,逾期未交规定内容的不允许参加答辩。学院不接受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申辩。
四、实习成绩评定
1、建筑师业务实习(规划管理实习)成绩由答辩成绩和指导老师评定成绩组成,各占一半,进行排序,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等级。
2、比例原则上参考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办法执行,优秀占15%,良好35%,中等35%,及格、不及格占15%。
3、指导老师打分要求分档次:优秀92、90;良好88、86、84,82,中等78、76、74、72、70,及格68、66、64...以此类推。
4、实行交叉评定,指导教师回避。
建筑学院
2018.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