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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 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1-05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校花园校区的管理和指导,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花园校区管委会”)。花园校区管委会是学校派出管理机构,由校领导、宣传部、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基建处、校团委、材料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电力学院、机械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乌拉尔学院、体育教学部、工程训练中心、科技产业总公司、图书馆、信息化办公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一、花园校区管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施进发

副主任:王天泽 苏喜军 刘雪梅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尹彦礼 田卫宾 史鸿文 祁 萌 李权才

李有华 张红涛 张 丽 李志萍 李尚可

陈 峰 李凌杰 张新中 吴慧欣 周俊胜

郝用兴 费 昕 郭少龙 黄立新 上官林建

黄健平 曹 震

花园校区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管委会的日常工作。

主 任:李权才

副主任:石玉增

二、花园校区管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花园校区管委会工作职责:按照学校统一领导和部署,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花园校区各项管理制度;协调设立在花园校区各单位(部门)间的关系和工作;对花园校区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管理、督查和应急处置;维护花园校区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保证花园校区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花园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花园校区管委会办公室是负责花园校区各项工作统筹、协调、管理和督办的机构。

1.学习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并结合花园校区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2.贯彻执行校党委、行政和花园校区管委会的决定和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3.负责花园校区行政办公楼会议室和公共信息平台的管理与维护。

4.负责各职能延伸部门在花园校区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督办。

5.负责制定花园校区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6.负责协调花园校区内部各部门之间工作关系,协助职能延伸部门处理花园校区与龙子湖校区、花园校区与社会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7.协助统筹花园校区房产和公共设施等资源规划制定和组织落实。

8.协助各职能延伸部门和服务延伸单位做好花园校区安全稳定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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