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单位办公室主任登录学校“自动化办公平台”,在“常办事务”进入“会议申请”,选择使用的时间段,点击申请。
2.花园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会议室管理员审核通过。
3.若需要使用电子屏、话筒等设备,使用单位与会议室管理员沟通,提前调试设备。
4.会议室使用结束,使用单位告知会议室管理员。
5.会议结束后,使用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备注:
1.本流程适用于行政楼第一会议室、第二会议室、第三会议室、文体活动中心体育场馆。
2.超过200人或者有校领导参加的大型会议或者重要活动会须附上《大型活动备案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