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军

男,汉族,1956年1月生,山东济宁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水利工程建筑专业毕业,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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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履历

1973年1月至1978年1月,山东省鱼台回乡知青、民办教师。

1978年2月至1982年1月,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大学)学习。

1982年2月至2003年2月,水电部水电建设总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水利部建设局副处长、处长,水利部建设管理司副司长、国务院三峡库区扶贫领导小组组长、重庆市政府扶贫办公室副主任(挂职)等职务。

2003年3月至2017年1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管理司司长、投资计划司司长,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总工程师。

1988年至2017年,兼任水利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中国水利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主任,中国水利学会地基及基础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副会长等学会协会团体负责人。

二、主要工作成果

1982年至2017年,组织领导和直接参加建设了十多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如:中国南水北调工程、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长江干堤加固工程、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河南故县水库、吉林红石水电站、福建沙溪口水电站等。

1988年至2002年,提出并组织在全国水利行业推行以“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水利建设行业改革与管理工作,并主笔或主持制定了一系列与改革配套的法规政策和实施方案。

1978年至1999年,参加并领导了水利部扶贫工作组在三峡库区扶贫工作,扶贫成效突出,受到了重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1998年汛期,长江九江大堤决口,惊动党中央国务院,震惊中外。按照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指示,水利部派出以李新军同志为组长的“长江九江大堤决口封堵技术专家组”赴现场参加堵口抢险,成功封堵住了决口,保住了九江市40万人民的生命安全和京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受到了国家表彰。

2003年,提出并主笔起草了被誉为“南水北的调基本法”——《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报国务院总理兼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主任温家宝签发实施,为南水北调工程顺利建成及良性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主要著作和论文

编著《水利水电建设监理工程师手册》、《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水利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面向二十一世纪的重庆水利》等十几部著作,正式出版发行。

撰写《中国水面临的四大问题及对策》、《90年代水利建设改革框架》、《中国的防洪工程建设》、《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集中力量办大事》、《论施工企业改革----建立多元产业结构,实行全方位经营战略》、《Fidic条款编制情况和欧美国家的合同管理》、《九江堵口抢险学术报告》、《堤防工程建设体制的深刻变革、》等几十篇论文,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并被评为最佳或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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