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书院按规定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进行了资料审查和民主评议,认定特别困难等次31人,比较困难等次19人,一般困难等次105人,现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7日(9月13日、14日周末期间正常接受举报和反馈)。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书院反映。
反馈地点1:慧泉书院大厅门口院长信箱。
反馈地点2:慧泉书院7102办公室 麻老师 16638685355。
反馈地点3:院长邮箱:lixingfu@ncwu.edu.cn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慧泉书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