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龙子湖校区、花园校区各单位: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及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校园用电负荷逐年增加。为规范用电管理、保障用电安全,更好地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生产与生活秩序,依据两校区实际用电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用电设施管理

后勤服务中心是学校唯一指定的用电管理部门,任何单位及个人严禁私自改动校园建筑物内的配电设施、供电线路。改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1.确因使用需求需要进行少量用电线路调整或变更,必须提前书面向后勤服务中心报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配套建设用电设施的,建设单位须提前向后勤服务中心报备,经后勤人员现场核实同意后方可动工。项目竣工后,须有后勤能源管理人员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视情况予以接通。建设单位须向后勤服务中心提供完整的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

3.对于已完成的配电设施或线路改动,相关单位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改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将组织安全性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各单位计划新增单台功率≥3kW或单批次新增总功率≥10kW的用电设备,须事先报后勤服务中心审批。设备安装完毕后,须经后勤服务中心验收,确认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已在用的单台功率≥3kW的用电设备,使用单位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到后勤服务中心完成登记报备。

凡因私自改动线路、配电设备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引发用电故障或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

二、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用电规范

各单位须严格遵守以下用电安全规定,加强日常检查与宣传教育:

1.所有配电室(房、间)、配电箱、电闸箱必须保持上锁状态,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识;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触碰、操作配电设施;严禁在配电室(房、间)内堆放任何杂物或居住。

2.严禁任何形式的私拉乱接电线行为。

3.电器设备使用: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劣质充电器及违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

4.发现教室、办公室内的插座、开关等破损、老化或电线裸露等情况,须立即报修。避免将多台高功率设备(如空调、饮水机等)集中接入同一插座或同一回路,防止过载。

5.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可靠接地,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切断设备电源;化学类等存在易燃易爆风险的实验室,必须使用符合防爆标准的电气开关及设备,严防电火花引发事故。

6.学生宿舍(重点管理区域):严禁使用电煮锅、电饭煲、电吹风(除指定公共区域)、电热毯等违规电器;手机、充电宝、台灯等充电设备应远离被褥、书本、衣物等易燃物品;充电器在非充电状态时,应及时从电源插座上拔除。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特别是实验室管理员、辅导员等),并组织学习。

2.自查整改。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各单位须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用电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私自改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安全隐患(如配电箱未上锁、线路老化、插座过载、违规使用电器等)以及需报备的设备或改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3.及时报备。涉及本通知要求报备(历史改动、在用大型设备)或审批(计划改动、新增大型设备)的事项,相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限和程序向后勤服务中心办理。报备地点:龙子湖校区F2楼513室,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65790888。

4.协同配合。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后勤服务中心开展的用电安全检查、评估及整改工作。后勤服务中心将加强巡查监管,对违规行为按学校规定处理。

校园用电安全关乎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稳定运行,请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后勤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