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优诊卡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理省直干部保健对象优诊卡的函》(豫保办〔20111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切实落实省直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待遇,省保健办(卫健委保健局)将为每位保健对象发放医疗保健优诊卡。医疗保健优诊卡发放范围:

1、一级保健对象:省级干部(含享受同级医疗待遇者)、老红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二级保健对象:正厅级干部(含享受同级医疗待遇者)。

3、三级保健对象:副厅级干部(含享受同级医疗待遇者),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生产)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人事部、科技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委、省政府命名的“河南省优秀专家”,省政府参事,离休干部,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识分子。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河南省省直保健卡登记表》(注:纸质版及电子版表格都需要填写),填写完成后请于315日前交到校医院,同时交个人的电子版照片(一寸照片,背景颜色不限,JPG格式,并注明单位及姓名),厅级干部需提交组织部任命文件复印件,正高级职称人员需要提交职称证复印件。

 联系人:鲁会田  联系电话13837116062

 附件: 河南省省直干部保健卡申领变更登记表.docx

 

                      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

20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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