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用卡费用的通知
处属相关单位:
根据近期学生反映的卡费情况,经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花园校区部分学生购电用卡从即日起不再收取卡费(20元),学生补办餐卡只收取成本费10元。
特此通知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总务后勤处
20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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