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住户:
2011~2012年采暖期暖气费将由学校财务处从在册职工7月份工资中扣除,如有问题请到龙子湖校区水电管理中心咨询。
取暖费收取标准:一期周转房:0.15元/平方/天;
二期周转房: 0.1 元/平方/天。
联系电话: 69310338
总务后勤处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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