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物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2

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各住户: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学校将通过财务处从职工5月份工资中扣除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2014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二期周转房收费标准为:0.56/平米·月。

三期周转房收费标准为:参照教师周转房一、二期物业费收取情况,即20141-3月按0.27/平米·月的优惠价格(与一、二期一样享受14个月优惠),从201441起,按0.56/平米·月。

新分房住户随相应各期房屋收费标准执行,从分房后第三个月开始收取。

个别因各种原因未能从财务处扣款的住户,请本月底前到花园校区总务后勤处收费服务大厅缴纳(总务后勤楼一楼南侧)。

请各位老师及时查看自己工资,若有差错,请联系龙子湖校区物业管理科69310336;若有贷款需还款的老师请核查自己工资余额,以免影响您还款。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处

20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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