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要求,凡我校在编教职工属“单独”(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家庭人员,应按要求填报《“单独”家庭人员摸底排查登记表》(见附件),并于4月17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版交至计生办(校医院三楼),电子版发至1422784660@qq.com.
联系电话:69127550
特此通知
附件:“单独”家庭人员摸底排查登记表
总务后勤处
2014年4月14日
“单独”家庭人员摸底排查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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