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门诊重症慢性病年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9

各位老师:

    省医保中心已完成2014年度门诊重症慢性病年审工作。并于20141231调整省直医保信息系统,以保证门诊重症慢性病年审通过人员正常就医。

    2015年1月1后,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可在正常就医时间到其定点医院就医,医院医保系统显示患者门诊重症慢性病信息,则为年审通过,可正常就医。如若医院医保系统不显示患者门诊重症慢性病信息,则为年审未通过,若有特殊原因者,需重新进行申报。

年审通过人员请于320日前将您的《医保手册》交至花园校区校医院办公室,为您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正常就医。

咨询电话:037169127513   赵老师

 

 

 

                        总务后勤处

医院

   2015 年 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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