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缴花园校区2015—2016年暖气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7

花园校区家属区各住户: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学校将通过财务处从教职工2015年12月工资中扣除花园校区家属区2015—2016年暖气费。收费标准如下:

0.19元/㎡·天×建筑面积的90%×120天。

请各教职工及时查看自己的工资,若有差错,请及时与65790229联系,进行核查。

因个别原因未能从财务处扣款的住户,请本月底前到花园校区总务后勤处收费服务大厅(总务后勤楼一楼南侧)或花园校区水电暖管理中心(南苑餐厅南边小院)缴纳。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处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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