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校区家属区各住户: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通过财务处从教职工11月份工资中扣除花园校区家属区2015年全年(1月1日—12月31日)物业费。收费标准为:0.5元/平米·月。
因各种原因未能从财务处扣款的住户,请于11月底前到花园校区总务后勤处收费服务大厅缴纳(总务后勤楼一楼南侧)。
请各教职工及时查看自己的工资,如有疑问请联系花园校区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69127535。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处
2015年10月9日
上一篇:关于办理2015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对两校区高压配电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