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交纳2017年花园校区家属区暖气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花园校区家属区各住户:

2017-2018年供暖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大家及时用热方便大家交纳取暖费,我处1028-29两天在花园校区家属区8#楼门口现场办公收取取暖费。目前仍有部分住户(离退休人员和校外人员,详细名单将张贴在家属区显著位置)未及时缴纳暖气费,应大家要求,经我处协调,定于1125-26在花园校区家属院进行最后一次现场收费,地点不变,交费方式现金逾期未缴纳暖气费的,将会影响您的用暖、用电、用水等,请您及时缴费,并相互告知。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处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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