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科学有效地配置学校房产资源,强化总务后勤处对公有房屋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有房屋管理办法》(暂行)(华水政〔2017〕147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华水政〔2017〕149号)相关规定和总务后勤处房产管理要求,现对花园校区2#专家公寓、4#青年公寓、6#青年公寓的承租户和北苑14#研究生公寓住户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在公有房屋排查过程中,请各承租户给予协调与支持。
联系单位:房产管理科 电话:0371-69127536
总务后勤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