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两校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为给学校师生提供优质的生活服务,拟在花园校区和龙子湖校区部分位置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满足师生充电需求。现面向社会择优选定供应商,望具备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两校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

2.资金来源:社会资金自投

3.采购编号:HQ-2024017

4.服务期限:

5.采购需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师生需求,经充分调研论证,拟在学校龙子湖校区和花园校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若干。本项目建设周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设备调试,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6.项目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和龙子湖校区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任何时段,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或取消其成交资格或终止其服务合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6.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1.领取时间:2024年1115--2024年1121日(北京时间9:00-17:00

2.领取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F2商业楼420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持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注: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1289时(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F2商业楼403室;

3.磋商时须携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磋商文件)、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站: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后勤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2.ncwu.edu.cn/hqfw/。

六、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联系人:老师 温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067537




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