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游泳池东侧商业经营性用房招商引资项目,使用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花园校区游泳池东侧商业经营性房屋招商引资项目。
(二)资金来源:服务商自筹。
(三)采购编号:HQ-2020028。
(四)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五)项目说明: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花园校区游泳池东侧房屋(约328.91平方米)进行改造升级,对原有房屋改造升级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担负。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
二、对本次招商引资经营项目设置要求
根据空置商业用房所在校区及路段的实际情况,本次招商引资的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重点设置为零售和服务类经营项目。以下所列为禁止设置的经营项目类别:
1.销售或储存瓶装燃气等易燃易爆的物品;
2.不具备排油烟排污等条件,且未经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审批的餐饮项目;
3.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
4.洗车、修车及汽车美容项目;
5.食品、物品(物件)现场加工制作项目;
6.地产中介机构或网点;
7.诊所、药店等医学医疗项目;
8.其它容易产生消防安全隐患,以及产生噪声、振动、等的经营项目。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凡目前在我校承租门面商业房同时仍存在欠租或欠交水电费的商户不得参加本次商业用房竞价招租活动。
3、投标人应是符合本次谈判经营资质要求并致力于为我校师生提供良好服务的服务商。
4、投标人必须递交具体经营计划和服务承诺,并经我校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5、本次谈判必须是投标人自营,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且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6、租期到期后,所有装修设施归学校所有。
7、所有的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国家允许的经营范围,并符合甲方经营相关规定,与投标时营业执照相符不允许转让。不进行经营的房屋收回。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9、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7月04日至2019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领取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F2商业楼5楼504室;
3、获取招标文件须持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手签字);
(3)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5日上午09:30;
2、递交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F2商业楼403会议室。
3、投标时须携带材料:营业执照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为本公司员工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六、招标公告发布网站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后勤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5.ncwu.edu.cn/zongwu/。
七、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53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