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科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1-07-03

为加强学校的水、气、暖、冷管理,确保运行安全,为全校提供强有力的能源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一、巡查人员

能源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员。

二、巡查时间

冬季:9:0017:00

夏季:8:0019:00

巡查范围

校区教学、办公及生活区域详见能源管理科岗位职责

四、巡查内容

全校主干区域内水、电、气、暖、冷设备及设施的安全与运行情况

五、巡查项目

1巡查两校区主干供水管网是否损坏漏水。

2巡查两校区主干电力网络运行是否正常

3、巡查两校区中心配电室、区域配电室、单体建筑主配电室和变压器等是否有损伤、老化情况。

4、巡查两校区主干燃气管网运行是否正常。

5巡查两校区热交换站的运行是否正常。

6、巡查两校区泵房运行是否正常。

7巡查两校区主干区域内的水表、电表及燃气等表计的运行是否正常。

8巡查两校区主干电力、供水、燃气、热力网络是否存在私接乱拉偷窃水、气、暖等现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巡查两校区临时用水、用电情况。

10巡查两校区主干区域内水、气、暖等相关设备及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巡查要求

1巡查人必须对巡查设施逐一认真检查

2、必须做好巡查记录,填写巡查记录表。

七、巡查处理

1、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超出能源管理科科室职责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修。

2巡查时遇到紧急的、事关重大的情况要及时上报。

3、对未按规定巡查的责任人,每次扣除相应绩效津贴,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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