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起,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校党委统一安排,国际教育学院党委启动了本学期党政管理岗位的调整工作。根据对干部队伍建设、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分析,征求相关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等,依据我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华水党[2019]48号)文件规定,就国际教育学院(语言培训中心)团委副书记等1个党政管理岗位的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党管干部;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分类管理;
(六)民主集中制;
(七)依法依规办事。
二、选拔任用的岗位
国际教育学院(语言培训中心)团委副书记
三、应具备的任职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议、决定;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与学校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奉献精神,有与所担任职务相适应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素养;
(五)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应具备的任职资格
(一)提任副科级职务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须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同时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工作满三年的本科毕业生;
2.工作满一年的硕士毕业生;
3.工作试用期满的博士毕业生;
4.在其他单位具有副科级任职或挂职(由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经历者。
(二)提任正科级职务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须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同时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 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实绩突出;
2. 在其他单位具有正科级以上(含正科级)的任职或挂职(由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经历,或者在其他单位具有两年以上的副科级任职或挂职(由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经历。
(三)新提拔科级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党、团科级岗位干部,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方法步骤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1.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掌握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酝酿初步建议人选,填写干部信息表和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2.根据党委组织部审批意见,召开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动议的人选和初步任用建议。
3.成立由周海岭担任组长,李胜机、王世佳、张卫建、王鸿翔担任成员的工作组,对动议的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
(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会议推荐的方式。
1. 确定会议推荐参考人选。根据动议人选,结合岗位要求,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
2. 召开民主推荐会议。由工作组主持,说明补充调整有关政策,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与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票。
民主推荐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所在教师党支部代表、学工办、留学办、教研室或实验室负责人、工作联系紧密的教职工等,参会人员不少于20人。
3.统计汇总。如实统计民主推荐情况,向学院党委汇报,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之一。
4.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三)考察
1. 确定考察对象。在民主推荐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 进行考察公示,组织考察。工作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主要特长、行为特征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应突出政治标准,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会诊辨析,精准识人。
个别谈话人员包括: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所在教师党支部代表、学工办、留学办、教研室或实验室负责人、工作联系紧密的教职工等,参与人员不少于20人。
征求意见。考察期间,党委根据《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考察对象商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出具廉洁自律证明并征求纪委意见,征求计生部门意见,就非中共党员考察对象征求党委统战部的意见。
4.审核基本信息。考察期间,干部个人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个人信息统计表,学院党委对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学院党委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公章;撰写考察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核。
(四)讨论决定
经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校党委审批,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拟任人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民主推荐、考察的;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未反馈意见的,或有不同意见的;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没有按照规定向校党委报告或者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其他原因不宜提交会议讨论的。
(五)任职
对拟任人选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报党委组织部审核。
六、工作要求
1.按照要求的时间将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包括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党委会议记录复印件、任职公示、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报告等。本单位留存所有文书材料和原始推荐票,并妥善保管。
2.任职文件发布后,学院党组织书记周海岭同志与新任职人员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选任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党组织将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报送党委组织部。
七、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按照程序组织选任工作,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二)坚持以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三)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工作情况。
国际教育学院党委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