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1

各相关教学单位、全体来华留学生:

2025年河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启动。根据《河南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要求,年度评审将通过综合评价确定奖学金生是否具备继续享受或恢复享受奖学金的资格。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彦彬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立杰 王志国 王丽君 刘文霞 李延频

李忠洋 李胜机 吴慧欣 汪志昊 张华平

胡圣能 郭瑾莉 鲁智礼 魏新强

办公室设在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由李胜机兼任。

二、评审对象

202512月后仍在籍、申请继续享受河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学生;2024年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拟于202512月申请恢复资格的学生。

三、核心评审要求

资格底线:截至申请当日(1212日),申请学生须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无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惩处记录,无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若存在上述情况,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评审维度:围绕道德品行(30%)、学习成绩(30%)、学习/科研态度(20%)、活动表现(20%)四项内容开展综合测评,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即具备继续享受奖学金资格)。

硬性指标:课堂出勤率需达70%及以上,各科考核成绩需符合课程结课合格标准;本硕博学生需按要求通过HSK/HSKK考试(课程最后一年需通过HSK3/4级)。

四、评审标准

(一)中止奖学金资格(一年)的情形

综合测评得分低于60分,或课堂出勤率不足70%;考核成绩不合格、留级/降级,或连续两年未修满规定学分;违反校规校纪被书面警告,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评审材料;

(二)取消奖学金资格(不再恢复)的情形

受到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在校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次年度评审;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被司法部门惩处,或受到院级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评审材料及提交安排

(一)材料分类及提供主体

学生自行提交材料(需签字确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申请表》(附件3);支撑材料复印件(含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活动参与证明等)。

部门统一提供材料(无需学生提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日常管理类)》(详见附件1):由来华留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汇总学生道德品行、活动参与数据后进行测评填写;

学习/科研态度评价打分表(任课教师用表)(详见附件3)、学习/科研态度评价打分表(学术导师用表)(详见附件4):由各教学单位(留学生所在专业学院)汇总2024/2025学年第一、二学期学业成绩、科研态度或成果相关支撑材料后进行测评填写,统一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S4-202)

(二)提交要求

提交截止时间:121217:00(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材料不予补收);

提交办法:

学生自行准备的材料: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生综合服务中心(S4-201西);

部门提供的材料:各教学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对应测评表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S4-202);

材料要求:所有纸质材料需清晰完整,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由学生签字,电子版材料(如有)发送至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S4-202)邮箱(gjjxfw@163.con),邮件主题标注“XX学院 - XX(学生姓名)- 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材料”。

六、其他事项

材料真实性核查:若发现学生提交虚假材料,立即取消评审资格,并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办法》处理;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及国际教育学院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联系人:张老师,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13723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来华留学奖学金生综合素质测评

3. 学习 / 科研态度评价打分表(任课教师用表)

4. 学习 / 科研态度评价打分表(学术导师用表)

5.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申请表

 

 

国际教育学院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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