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顺利实施,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转专业工作。
第二条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的总人数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5人,最终以学院核定数为准。
第四条 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诚实守信,遵守校规校纪,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学生在学习期间,对我院相关专业有浓厚的兴趣或专长;
(三)修完原专业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课程考核均及格;
(四)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休学创新创业或者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本人申请,学院优先考虑。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个学期的;
(二)受学校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三)处于休学期间的;
(四)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第六条 我院各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专业,可以在同类别各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第七条 符合本细则第四、五条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院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组织开展转专业工作。
(二)符合我院转专业要求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应当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经其所在学院同意后,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我院。学生只可申报一个专业。
(四)学院组织对申请学生的转入资格审核和考核工作,确认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五)学校公布接收学生名单后,我院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八条 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按下列流程办理:
(一)资格审查:拟转入本院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笔试:申请转入本院各专业的学生,在书面审核通过之后需参加本院组织的笔试。英语专业笔试环节为英语,总分10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笔试环节为汉语言应用,总分100分。
(三)排序与录取,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并于本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九条 转专业的学生,应当严格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因专业课程设置不同而未获得的学分,需通过申请补修等方式获得。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国际教育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海岭、李胜机
成员:王世佳、王鸿翔、史月梅、安兴继、李胜机、李俊强、张卫建、邵丹、周海岭、周瑜(成员按姓氏笔画顺序)
秘书:安兴继、邵丹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