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举行“传承五四之光,奏响青春乐章”红歌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3

“传承五四之光,奏响青春乐章”。国际教育学院五四红歌大赛定于4月25日(本周五)中午13:00点在第一报告厅前举行。

要求:

1、以专业为单位组成参赛队伍,每支参赛队伍演唱2首参赛曲目,一首为指定曲目校歌(团歌),另一首为自选红歌。

2、每支队伍合唱的成员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80%,指挥1人。

3、演员的服装尽量统一,可自行准备道具。

4、每个专业必须参加,望大家认真准备。选拔出的第一名将代表国教参加学校比赛,为国教争光。

比赛时我院领导将莅临现场观看指导,请各位老师督促自己的学生这两天抓紧时间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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