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点在体制机制,从“放管服”改革、科教融合体制改革、高校人事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教学科研组织方式变革、评价考核方式改革等方面着手,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关键在“立”。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高校综合改革、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核心是通过调整校院两级管理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结合事权下放财权、人事权等,落实学院办学自主权,使学院真正成为办学实体。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改革,在推进过程中要明确领导责任,找准改革着力点,坚持问题与目标相结合的导向,整体设计改革方案,做好改革风险评估。
本期《高教信息》汇编了相关报道和部分学者观点,供学校领导干部、教学科研工作者参考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