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各级学术委员会增补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8    发布人:

各相关学院  

   因学校机构调整和部分委员岗位变动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更好地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章程》《华北水利水电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各级学术委员会增补选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要求,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和内涵建设,坚持依法治校,突出教授治学,保障学术权力,进一步构建完善学校学术组织体系。

   学术委员会增补选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学术委员会委员增补候选人的产生要遵循自下而上、选举推荐的民主过程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要体现委员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保证学术委员会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为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提供组织保障。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推选条件

1. 为人正派治学严谨,学术造诣高,原则性强,关注学校事业发展并愿意承担学术委员会工作;

2.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

4. 原则上在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第十四届(三年)学术委员会工作。

三、校学术委员会增补方式

关于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增补,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可推荐不多于1名候选人,经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预推选候选人,最终由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关于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增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系、所构成及学科、专业设置情况提出,经院内公示后,报学校审定。

、时间安排

1.328日4月7日,各学院提出学院学术委员会增补更新后的名单,在院内公示后,报学校审核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增补人选。    

24819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预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增补人选,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3. 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在预推荐增补人选中,选举产生校学术委员会增补委员

、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增补选工作,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实事求是,保证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学术委员会规范有效运行。

   2.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要基于学院整体发展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人员比例以及年龄结构保证学术委员会委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3.各学院在组织选举和推荐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时,要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保证其公正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学术委员会工作。


请各学院于202547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学院学术委员会更新名单、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提交至龙子湖校区实验楼南楼211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yingliu265@163.com


联系人:  

 话:1591048120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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