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见附件) 已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官网发布,现就我校相关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公告》精神,准确把握申报要求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及《申报公告》,就总体申报原则、申报人和申报单位须具备的条件、项目/课题设置及资助额度、申报的若干限定和失信处罚、申请材料的填写与提交等做了清晰说明,提出了具体要求。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课题指南》及《申报公告》精神,切实加强有组织的教育科学研究,严格按照关要求进行课题申报。
二、扎实组织申报工作, 着力提高课题质量
课题申报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增强教育科研支撑、驱动、引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课题申报工作要与同行专家指导、科研团队建设、学术资源优化等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文本质量、团队整体水平和单位科研实力,提高课题申报成功率。
除《公告》提出的限定要求外,我省对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以下补充限定:
(一)已获准立项的我省教科规划各类别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内容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已申报我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一般课题的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内容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我省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四)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或终止不满五年、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并将酌减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名额。
三、有序开展课题申报, 严格把握时间节点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除按要求在平台上(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index.jsp)填写、提交《课题申请书》和《设计论证活页》 外,还需提交经学院审核的纸质《课题申请书》1份、《设计论证活页》3份;于2023年6月1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和加盖学院公章的《课题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发展规划处,同时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不直接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常见问题解决请参加《公告》附件4《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材料报送地址: 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22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69127639;电子邮箱:liwen@ncwu.edu.cn。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