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3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4    发布人: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3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23 年度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的指 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 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攻方向,聚焦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卓越 成就、实践经验和落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面临的实际 问题,努力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 出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科研成果。
(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 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 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 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我省教 育改革和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或实践应用价值。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应着重围绕加强党对教育事业 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教育现代化体系建设,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体系化发展、高等教育高水平发 展,深化教育各领域各层面改革,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 教育生态,提升教育保障水平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 行论证设计。
(四)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名称由申 请人自拟。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 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 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 须有 2 名具有正 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
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 申请;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 别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 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我省教 育科学规划课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教 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 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 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 《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 7000 字,申报者应按《活 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 1-2 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 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 办批准。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 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 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 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 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3 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课题申报
(一)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 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 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 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访 问平台,平台将于 2023 年 4 月 1 日 0 时至 4 月 10 日 24 时上线开 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 从河南教育科研网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 (见附件 1)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 件 2)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 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二)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 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同 PDF 版本 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0371—69127639;

地址:行政楼222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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