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3    发布人:发展规划处

校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的有关管理规定(相关细则见附件1);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学位或职务的,高等学校和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部门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课题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承担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二、课题管理

(一)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二)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

三、材料要求

(一)课题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根据申报单位教师数量、上年度实际申报课题数及课题结项情况等),我校本年度课题申报指标配额为15项

(二)申报者需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文本1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一式3份(分别单独装订)。

(三)报送单位需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文本1份(即使1项课题也要填报)。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单位负责申报课题的审核、汇总及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报送电子邮件须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课题评审+学院名称+申报份数”。电子稿单位文件夹按“单位名称+份数”格式命名后压缩发送至邮箱liwen@ncwu.edu.cn。单位文件夹内包含的个人文件夹按“单位内序号+姓名”格式命名,单位内排序务必和汇总表排序一致。

(三)材料受理时间:4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纸质材料可酌情采用EMS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37169127639;

地址: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22办公室

附件:1.

2021年教科规划一般课题申报通知-教教科〔2021〕68号 (1)(1).pdf

附件2 一般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4申报汇总表.doc


                                          发展规划处

2021年3月2日



首页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综合实验楼南楼邮编:450046

电话:0371-65790583邮箱:ghyxkc@ncwu.edu.cn

豫ICP备05002494 |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321号 版权所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