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中心工作职责


法律事务中心是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总体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政策法规精神,结合教育部依法治校的要求,提高我校依法治校能力。对高等教育当中的重大法律、政策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提供决策的理论依据和政策、法律依据,参与学校重大决策,起到参谋助手的作用;协助各职能部门依法制定规章制度,负责其合法性、规范性审查,清理、修订已有的规范性文件;围绕学校法制建设进行调研,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学校提供有关法律信息,负责学校合同管理、案件管理、法律宣传咨询等工作。具体职责:

   一是综合事务管理。法律事务中心行政、制度建设、规划工作、政策研究、政策法规信息、文秘、部门主页建设、拟定工作职责及规程,保证部门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等;负责学校法律事务专员的的聘请、联系、管理及相关工作;负责校属各单位法律事务承办人联系、管理工作

二是涉讼案件管理。协调督促校内有关部门做好涉法性事务的处理。做好有关涉诉案件的应诉、起诉等协调与办理工作,完善学校权益保护机制,防范和有效应对法律风险;负责我校涉诉案件的归档、整理等案卷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案件管理科负责。

  三是合同事务管理。按照我校《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负责概况授权合同的备案、一般合同的审核备案、重大合同会签备案,强化学校合同管理的制度性建设,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涉法性事务管理的制度与机制。具体工作由合同管理科负责。

四是法律宣传咨询。做好学校师生的普法教育宣传,注重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思维,增强师生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法律意识;负责学校师生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作为中立机构,处理或者参与学生申诉、教师申诉的处理;提供师生法律实习实训基地等

   五是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