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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反间谍篇之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11.1专题教育】反间谍篇

公民或组织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活动时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

境外间谍组织利用网络聊天工具、校园论坛、招聘网站等渠道,打着招聘“调研员”、提供“兼职”等名义,以金钱诱使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参与情报收集、分析和传递,十分令人震惊。

近日,一则关于境外敌对势力对留学生实施网络策反的报道引发了人们对筑牢高校安全防线的关注。

不仅是留学生,一些境外势力的黑手还伸向了国内高校,大学生被策反案件频发,敲响了高校安全防线的警钟。

境外情报组织把大学生作为策反目标的原因有:一是高校是我国科研活动的重要阵地,不少学校承担着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研制工作,一些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直接参与项目工作,有机会接触到涉密内容。即使那些不直接参与的学生,也可以通过查阅资料、向老师同学学习请教等途径间接获得项目的一些情况;二是大学生经常活跃在网络和社交平台,言谈之间很容易暴露自己的身份和学习生活情况,成为境外势力锁定的目标。加之年轻大学生缺少对网上复杂斗争形势的教育和认识,防范心理不强,有意或无意间就可能沦为境外组织利用的工具。

金钱诱惑与恐吓手段是境外组织策反高校大学生常用的手段。当前,不少大学生出于减轻家里经济负担,或者锻炼自己能力的目的,经常在网上发布一些求职信息。境外组织一旦掌握此类信息,就会根据他们事先锁定重点目标的需求,许诺提供报酬丰厚、简单的工作兼职等机会,通过利诱让一部分人上钩,一步步滑向出卖情报的深渊。

一旦掉入陷阱的大学生有所觉察,准备收手,他们就会原形毕露,利用手中掌握的把柄,以大学生今后的前途命运相威胁,迫使这些受害者继续服从他们的摆布。

这些看似简单粗暴的手法之所以屡屡奏效,就在于他们抓住了一些大学生的心理和弱点。

有的大学生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把获取金钱作为人生目的,而不管金钱的来源是否合法干净。这些人一旦与境外势力勾连上,往往会成为主动卖密者,以满足对金钱的欲望。

有的大学生急于表现和证明自己的人生“价值”,急功近利、不安于脚踏实地的工作,幻想不劳而获的“成功”,轻信境外组织许诺提供的“成功捷径”,从而坠入彀中。

有的大学生滥讲“江湖义气”,别人稍加给予好处,便奉为“知己”,被人利用而不自知。

有的大学生心智不够成熟,容易轻信,甚至认敌为友。被境外势力利用后一旦受到威胁,心理防线崩溃,就成为任人差遣的工具。

另外,不少高校缺少国家安全和防间保密教育,大学生缺乏相关知识和辨别能力,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往往直到身陷囹圄,才悔之晚矣。

斩断境外组织伸向大学生的黑手,既需要在大学生中普遍开展国家安全和防间保密教育,打牢防线基础,更重要的是大学生自身要增强防间保密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境外间谍组织惯用案例

案例1:不慎点击木马邮件泄密获刑5年

裘某某,男,原系我军某部上尉军官。2007年9月,裘某某违规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涉密文件,并连接涉密存储介质,因不慎点击境外间谍组织发送的特种木马邮件,导致计算机被对方控制,1800余份文件资料被窃取,其中包括绝密级1份、机密级8份、秘密级15份。裘某某被军事法庭以泄密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共有8000余台(个)计算机及电子邮箱被境外间谍组织远程控制,先后有200余万份文件资料被盗,其中,明确标注绝密级、机密级的高达6000余份,给国家安全和利益带来不可估量的巨大危害和损失。

警示:在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网络情报战愈演愈烈,网络窃密更是防不胜防。该案为每一位有机会知密、涉密的公民敲响了警钟——不慎泄密也是犯罪!

案例2:打工仔成窃密工具被判10年

李某某,男,汉族,1973年10月生,初中文化,四川达州市人。2000年,李某某来到广东沿海某市打工,先后做过保安、仓库管理员、公司业务主管,后来与妻子在该市经营了一家小吃店。

2011年5月的一天晚上,李某某正在加班,突然,电脑QQ上弹出一个陌生的QQ号请求加为好友。在金钱的诱惑下,李某某便开始与这位所谓好友——“飞哥”在网上干起了出卖国家秘密的勾当。

“飞哥”初期只布置一些简单的任务,成功后便具体深入,安排李某完成一些更有针对性和机密性的任务,传授其通讯联络基本技能,并用积极兑现酬金的形式吸引和黏住李某。李某窃取的情报基本都是通过互联网传递。

经查,从2011年开始至2013年1月,李某某先后为“飞哥”及其同事订阅了39种115本内部期刊,报送了2000多张军事照片和大量军事信息,经专业部门鉴定,这些军事照片和信息含机密级、秘密级军事秘密多份。而李某某每月从“飞哥”和“飞哥”同事那里领取6000元工资,还有500-2400元不等的奖励。日前,李某某被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警示:间谍“飞哥”以网络交友为名,用金钱利诱李某某“上钩”,正是抓住其社会阅历浅、防范意识弱的“软肋”。事实上,李某某后期多次曾对“飞哥”的身份产生过怀疑,但在利益驱使下,越陷越深。

案例3:大学生为境外间谍搜集情报

广东省航海学校专科生徐某的父母都在农村,家里生活不宽裕。2012年4月,当徐某考入某重点大学时,他在QQ群里发了一条求助帖——“寻求学费资助2000元”。

不久,一网民为“Miss Q”的人回帖,然后表示愿意提供帮助。徐某喜出望外,把银行卡号告诉对方,第二天就收到2000元人民币汇款。“Miss Q”自称是“一家境外投资咨询公司的研究员”,需要为客户“搜集解放军部队装备采购方面的期刊资料”,希望徐某协助搜集,作为资助学费的回报。徐某痛快地答应了,但没能在航海学校的图书馆找到相关资料。

2012年5月,徐某主动联系“Miss Q”,对方向他提供了一份“田野调研员”的兼职,月薪2000元。徐某所在的广东某大城市有一个军港码头和一家历史悠久的造船厂,他的“调研”工作就是到军港拍摄军事设施和军舰,到船厂观察、记录在造在修船舰的情况,并将有船舰方位标识的电子地图做成文档,提供给“Miss Q”。

23岁的徐某后来承认,做“调研员”不久,就意识到对方是搜集我军事情报的境外间谍,曾因内心极度不安主动放弃了学校的一些荣誉,但利诱当前,又难以拒绝对方。2013年5月,徐某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

警示:境外间谍情报机构最初与学生接触时,只提简单要求,如到图书馆查找资料等,这些公开信息大多不具备情报价值,但在持续联系的过程中,尤其是定期酬金支付极易让年轻学生形成依赖。

案例4:拍摄合同传给他人泄露国家秘密

我某国有企业A在竞标中脱颖而出,与B国政府签订了出售两套大型设备项目的合同,合同总价值近1亿美元。不久,B国该项目的中间商收到一封邮件,发信人称知悉该项目合同的佣金情况存在违规操作,并在邮件附件中传送了若干张所谓“证据”的照片,要求中间商在指定时间内将100万美金,分别汇入多个境外银行账户。

信中称,若不答应此条件,将把照片和有关谈话录音发给当地媒体。如果此情况泄露,B国政府以及竞标失败企业所在国很可能趁机对我进行攻击,并借此事件将中国企业挤出B国市场,对我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知悉以上情况后,有关部门经过分析和排查,判定该企业驻该国代表刘某有发出此信的重大嫌疑。

警示:在一些重要的对外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仅属于商业秘密,同时由于政治、国家关系等原因致使所签署的合同内容也属于国家秘密。经专家鉴定,此次A公司与B国签署的销售合同为秘密文件,属于国家机密。本案中,刘某利用手机拍摄合同照片并通过互联网发送给他人,其行为不仅泄露了企业的商业秘密,更泄露了国家秘密。

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充分认识到:网络不是一片净土,那里充满敌情和诱饵,盲目轻信是被人利用的开始;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任何不劳而获或者超出个人付出价值的报酬,背后隐藏的往往是可怕的陷阱;成功的路上没有捷径可走,今天承诺要“助你成功”的推手,明天可能是推你跌落深渊的魔掌;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任何人不要试图抱有一丝侥幸心理。国家安全不容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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