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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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开招聘保卫处特岗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特岗及临时用工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17〕35号),结合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际需要,为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艳成 荣四海 李尚可

副组长:刘 炜 赵 晶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弓永卫

刘 增

刘庆峰

李丰年

闵祥玲

周火强

贾 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特岗人员8名,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备承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任务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安全稳定工作及加班。

5、具备较强的保密观念及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可以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并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持有相关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者,长期从事此项工作、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保卫相关专业、复转军人、党团员、警校学生、有保卫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在保卫处网站(https://www5.ncwu.edu.cn/baowei/)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0日(工作日,9:00-17:00)

(2)现场报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12号学生宿舍楼一楼保卫处会议室。

(3)网络报名:发送个人相关资料至邮箱bwc@ncwu.edu.cn邮件标题格式:特岗应聘+姓名+手机号。

2.材料要求

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硕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可登录学信网在线打印);(4)党团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6)报名表原件(附件2)。网上报名,需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并在面试前查验相关材料原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旦发现随即取消其资格。

4.公示

11月11日,在保卫处网站(https://www5.ncwu.edu.cn/baowei/)公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三)面试

1.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

2.因受疫情防控等影响,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1月12日-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一楼保卫处会议室。

3.面试采取演讲和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岗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保卫处网站公布。

2.体检人员须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我校指定的体检医院如下: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表(详见附件3),按照体检表中所含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结果(体检表及化验单等材料)请于2020年11月26日上午12:00前交至我校龙子湖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一楼保卫处会议室。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及时在保卫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371-65790233(校纪委、监察处)

七、温馨提示

1.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参加应聘人员请从金水东路学校南门入校,同时学校禁止外来车辆入校,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安排;

2.应聘人员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安保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扫码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校。

附件:

附件1-招聘条件及要求.pdf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3-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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