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即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应急值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手册等保障机制,将此次学习列入本单位班子会议,作为一个重要议题专题学习,并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
特此通知。
附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