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发电厂、热能动力设备专业函授生:
根据教学计划,2008年上半年函授课程环节以上两个专业安排有“认识实习”环节。本次认识实习的成绩认定要求各位学生结合自己的工作内容,于下次函授时提交一篇电力系统方面的“认识实习总结”于学院办公室1219徐老师处。逾期不交者,按缺考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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